三港男承认去年涉及新城市广场暴动 坐牢三年四个月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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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警民冲突中,包括一名17岁中五学生在内的三名香港男子涉以雨伞及脚踢袭击两名警员,导致其中一名警员面部多处骨折。三人早前承认暴动罪,还押至今(24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分别被判囚三年四个月至四年。

据《明报》报道,三名被告依次为梁柏添(24岁)、保安员龚志远(51岁)及学生李文谦(17岁)。梁柏添及龚志远被判囚四年,李文谦则被判囚三年四个月。

他们被指于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广场参与暴动,以及有意图而伤害警员张历恒和郭兆恒。首两名被告承认两项暴动罪,第三被告承认一项暴动罪,他们被控的有意图而伤人罪则获控方不予起诉,存档法庭。

控方案情指出,当晚警员在新城市广场遭示威者掷杂物,警员张历恒欲支援同袍时,被20名示威者拳打脚踢,三名被告涉以雨伞施袭。另一名警员郭兆恒则在冲上扶手电梯时被推倒,再遭示威者拳打脚踢,首、次被告以雨伞打他及用脚踢他。事后张历恒左眼眼眶及鼻骨骨折,要两次接受手术;郭兆恒面及背擦伤,已回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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