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不存在警队打压新闻自由或筛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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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中“传媒代表”定义时表示,特区政府非常尊重新闻自由,在适合情况下一定方便传媒采访,但希望传媒理解采访有限制,警方在混乱现场执法期间,更需要清晰厘定采访的记者,不存在警队打压新闻自由或者筛选现场採访的记者。

根据香港电台报道,林郑月娥表示,政府新闻处有机制将传媒纳入新闻发布系统,至今已有206家传媒,警方采取此相对客观、开放和一视同仁平台,纳入修订后的定义,做法适当。她希望,传媒继续谨守岗位、各司其职,为市民带来客观、持平的新闻报道。

林郑还说,符合资格的海外和当地传媒都可以申请加入新闻处系统,自从2017年9月,纯网媒也可以加入系统,至今有超过30家,如果认为206家传媒不足够,欢迎继续申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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