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聘的公务员须宣誓或声明拥护基本法

字体大小: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今日(12日)向各部门发出通告,公布今年7月起聘任为公务员的人士,将要宣誓或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据香港电台报道,公务员事务局通告,大部分准受聘人须在接受聘任时同时签署声明;至于直接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人士则须宣誓,这是为了加强公务员对其公职身份带来的期望和责任的认知。

发言人又说,根据《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公务员职位的受聘人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如果有关人士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有关个案会按公务员规则和规例处理。

发言人表示,要求公务员宣誓或作出声明,是对公务员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有助进一步维护和推广公务员队伍应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认为有关安排符合《香港国安法》的规定。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