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原卫生局一副局长获刑后被撤“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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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撤销秦皇岛原卫生局副局长郭志敏“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现年58岁的郭志敏2009年11月任秦皇岛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曾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9年8月因犯受贿罪被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于2019年1月和2020年1月被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郭志敏“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收回并注销其奖励证书、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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