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被禁代理12港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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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香港12名反修例抗争支持者偷渡被捕,中国大陆至少有五家律师事务所据报收到中国国家司法部通知,禁止律师代理相关案件。

香港电台今天透露,该通知除了禁止律师不准代理该案件,也要求已经代理的律师必须退出。

12名港人8月底企图潜逃台湾时,被中国大陆海警截获押往深圳,当地公安局随后通报指他们涉嫌偷越国境犯罪。

据报道,接受家属委托的五名律师,上周四再到深圳寻求会见当事人被拒后,已控告相关部门。

但律师迄今未获受理控告的单位回复,却收到地方司法局口头转达的不准代理禁令,有律师引述司法局说,禁令来自中国国家司法部。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在记者会上说,12名港人因非法入境大陆被拘留,案件显然属大陆司法管辖区范围,由大陆机关依大陆法处理十分恰当,也不应该有其他做法。

当被问及这12名港人是否会以国安法被起诉时,林郑回应称,12人中仅有一人是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所有人都是在候查期间潜逃离港,出走原因是逃避法律责任。若客观深究为何这12人以不法途径离港,事件本质会更清楚。

林郑还说,有本地或者外国人士尝试转移视线,形容“民主人士”受到镇压,并“有意无意描绘到12个人都同国安法有关”,她强调要从事件本质来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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