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建制派料宣誓修例涵盖区议员 或左右下届特首诞生

字体大小:

香港四名民主派人士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后,港府的后续工作正式展开。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日在记者会上明言,会研究修订本地法例,以落实人大在2016年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公职人员宣誓要求。多名资深建制派认为,长远而言,这次的修例举动会影响明年底的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直接影响下届特首的诞生。

据香港01报道,《基本法》第104条列明,特首、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亦列明,香港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林郑昨日在记者会上表明,会研究修订本地法例,以落实人大在2016年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公职人员宣誓要求,包括要订明具体宣誓形式、监誓人安排,以及违反誓言的处理机制及后果,政府会尽快完成法案草拟工作,并提交立法会审议。

但当被问到修例范围会否涵盖区议员时,林郑则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在《香港国安法》下,公职人员需要进行宣誓。

多名建制派认为,港府倘修例必然会涵盖区议员,意味日后当区议员就任时,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及特区,有人更形容这是一个“金刚箍”,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相信亦会在宣誓范围内。有建制派核心更坦言,这次人大决定只是“第一波”,预料未来将有一连串行动将民主派赶出政制以外。

事实上,香港民主派现在在区议会掌握大部分议席,料将尽揽下届117个特首选委席位,连同他们在上届选委会有325席,民主派将坐拥约440席,占1200人的选委会三分之一,足以左右大局。

若政府日后规定参选选委会人士订下新要求,规定众人需要先宣誓,民主派料会就是否宣誓陷入两难局面,届时是否有人成功“入闸”造王,亦同样是未知之数。

面对现在议会内只剩下“清一色”建制派,有建制派更有破格,建议政府应考虑在未来一年乘势修改1200人选委会组成部份,例如减少区议员的选委数目,以商界人士取而代之,或增加选委会人数以沟淡民主派影响。

但有资深建制派坦言,修改选委会组成涉及政改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事,但在现在中央意欲取得全面管治权下,“没有事是不可能的”。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