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长:人大常委会立会议员决定是香港拨乱反正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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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认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的决定合宪、合法、合理,并且是香港拨乱反正的必要之举。

张建宗今天(15日)在博客上写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立法会议员不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这些法定要求的法律后果,定下明确规则,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必要之举,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他认为,上述决定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权威性是无庸置疑,任何质疑决定无法律根据的批评“都是谬误言论”。

张建宗强调,港府按决定失去议员资格的是四名依法认定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特区的议员,并非全体非建制派议员。他认为,选择辞职的非建制派议员“不(明)智及不负责任”,并指他们放弃在立法会监察政府的职能及发声的机会,但他相信这不会影响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港府上周三(11日)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国家效忠法定要求和条件,宣布在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中被裁定提名无效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四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15名泛民主派议员随后提交辞呈以示抗议。

上述的人大议案是由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提请,但林郑月娥在上周三的记者会上否认是在近期访北京时提出。她解释,这次事件性质特殊,是因应全国人大在8月11日宣布第六届立法会延任一年的决定,处理四名早前被选举主任列为不符参选资格议员的情况。

林郑月娥认为,全国人大的决定合宪、合法、合情,确保进入立法机关的人士都拥护和效忠特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建立爱国者为主体的体制,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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