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清退300名研究生:对学生培养质量有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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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大学八个学院最近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300多名研究生进行清退。该校说,对学生培养的质量要求是刚性的,学校也对导师作出相应处罚机制。

据《环球时报》报道,四川大学清退300余名研究生14日登上热搜,该校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上百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这些研究生中,最早入学的是2002年,最晚是在2015年。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其实从今年5月起到11月,四川大学已先后有22个学院,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本次被清退的学生,均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况。

5月份以来,川大已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部分来校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的研究生不在公告名单内。

中国硕博士研究生的学制时间全国统一,而各高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有所不同,四川大学规定为四到六年。至于能不能延长学习年限,四川大学指出,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万学红说:“像我们这种大学,办学质量是第一位的,任何事情、任何规章制度、流程管理都要服务于(学生培养)质量。所以(学生培养)质量是刚性的,这个(四到)六年还是根据人才培养的规律,国内外高校办学的经验多年的积累,制定的。”

四川大学也对导师作出了相应处罚机制。只要三年以内有两个同学,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没毕业,或者三年以内有两个同学,没有就业,导师就要停止招收研究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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