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社会性死亡”?不知道你就落伍了

在微博上,有关“社会性死亡”话题,据称近日已达2.1亿阅读量。图为上海人来人往的街头。(路透社)
在微博上,有关“社会性死亡”话题,据称近日已达2.1亿阅读量。图为上海人来人往的街头。(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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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会性死亡”一词在中国网络上不断冒出,甚至进入了许多年轻人的日常用语。在微博上,有关“社会性死亡”话题,据称近日已达2.1亿阅读量。

究竟“社会性死亡”是什么?

根据百度百科资料,“社会性死亡”一词解读为:其含义多为在公众面前出丑的意思,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程度,与另外一个网络语“公开处刑”的含义比较接近,达到了仿佛“当场去世”的程度。

举例来说,你妈当着你女朋友的面,讲起你小时候尿床的事,又或者在一众有亲朋戚友的饭局里,不断被他们公开逼婚。

按微信公众号“知著网”的说法,“把内裤当成红领巾系出门”“在厕所挑衅用报纸蒙面的老师”等,都成了经典的“社死”案例,这些极其尴尬的瞬间给当事人带来“公开处刑”的痛苦,落在别人眼中却往往是欢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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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马斯·林奇(Thomas Lynch)的《殡葬人手记》一书中,“社会性死亡”还有另一种解读。

在他看来,人的死亡分为三个阶段:听诊器和脑电波仪器测量出的,叫做“肌体死亡”;神经末梢和体内分子活动的停止,叫做“代谢死亡”;而亲友和邻居所共同知晓的死亡,叫做“社会性死亡”。

不过,随着信息的演变和分化,“社会性死亡”这词目前已获得了全新的含义与应用。

“社会性死亡”一词爆红

据微信公号“南都观察家”报道,“社会性死亡”一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其实是最近三个月的事,而这又是出自于三起热点事件:8月29日“罗冠军事件”;10月13日“一份礼物”事件;11月17日“清华学姐挂学弟事件”。

其中,“一份礼物”其实算是无伤大雅的恶作剧,起因只是一个名为“一份礼物”的软件在大学生中流传,只要手机点开,就会以最大音量自动循环播放“O泡果奶”的广告,如果受害者刚好在一个安静的自习室内,这一下就能吸引来所有人诧异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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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只不过是恶搞带来的尴尬,相比之下,另两起事件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

综合网络资料,“罗冠军事件”是罗的前女友梁颖在和他分手后不久,在网上发文指自己因遭罗强奸等,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这篇题为《爱你,才要强暴你》的文章发布后不久,即登上微博热搜,也让罗冠军成了人肉搜索的目标。

之后,罗冠军的个人信息被各种社交媒体公开,或真或假没人核实,但他的生活家庭工作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这起事件虽然最终因罗曝光两人交往的截图、录音等证据而大反转,但声誉尽毁的他已无法返回从前。

在另一事件中,一个清华女生日前在学校食堂,怀疑自己被一位学弟“咸猪手”。她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公开了这名清华学弟的名字和学号,声称要让学弟“社会性死亡”。虽然监控摄像头还原了学弟的清白,但该事件也让社会见识到:“在社交媒体时代,借由网络舆论的力量来占领道德高地,或者让一人社会性死亡,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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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有关“如何看待清华学姐事件”的话题,累积了3.4亿的阅读量。图为清华大学著名的二校门。(互联网)

公私不分的中国社会

“南都观察家”撰文分析,上述种种事件会发生的背后,都在于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公私不分。也就是说,一些本来应该是私领域的事,进入到了公领域,从而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和个人名誉。

在上述事件中,当事人清楚知道,将私人事务公开化的结果,将造成对方的“社会性死亡”,但仍然选择这么做,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将实现自身的正义看得比对方的权利更重要,也是因为中国人本来就缺乏公私分明带来的隐私观念和权利边界意识。

譬如说,相较于欧美国家,中国人喜欢呼朋唤友来家里吃饭、打麻将——换言之,在中国,“家”这个隐私空间其实常常具有某些公共场所的职能。

因此,既然人们连自家的隐私权都常常不敏感,那就更别提留意别人的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人就毫无避讳,毕竟也都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只是当人们选择公开某些信息让人出丑时,更多的体现出他们寻求的是一种法律途径之外的非正式制裁。

总而言之,在这网络时代,“社会性死亡”无时无刻都在发生,往往你也会在第一波声讨中被淹没。因此,要思考的是,如何提升日渐退化的自我思考和辨别能力。否则,下一个发生的“社会性死亡”事件,或许你就是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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