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美国相关法案具明显歧视性 应通过对话解决分歧

字体大小:

针对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中国证监会昨天表示,该法案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期待双方监管机构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就具体方案开展磋商,通过对话解决分歧。

根据路透社报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并称,美国监管机构暂时不能检查为在美上市中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是跨境监管合作领域的问题,应当通过加强双边监管合作加以解决。“中方对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美方关切始终秉持开放态度。”

该负责人指出,上述法案对外国发行人提出的额外披露要求,包括证明自身不被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披露董事会里共产党官员姓名、共产党党章是否写入公司章程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均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

“以这些规定强制中国公司从美国证券市场退市,将对美国投资者利益乃至全球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负责人称,期待双方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共同为跨境上市企业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美国众议院周三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规定,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遵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审计准则,将被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虽然法案适用于任何国家,但这项立法的支持者的用意主要针对在美国挂牌的中国企业,例如阿里巴巴、拼多多和中石油等企业。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