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大额捐赠惹怒股东 230人组团欲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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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茅台股价与业绩齐飞的背后一直都在通过董事会决议对外捐赠,但额度一般都在3亿元(人民币,下同,0.61亿新元)以内,今年捐赠额度则突然飙升至近14亿元,一举踢爆了中小股东心中的不满,有媒体报道,已有230名中小股东组团发起诉讼维权。

据财联社报道,此次诉讼的触发点源自贵州茅台10月25日董事会决议合计8.06亿两项大额捐赠,其一为向仁怀市捐资2.6亿建设茅台镇骑龙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二为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捐资5.46亿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

对于贵州茅台董事会上述“绕开”股东大会批准大额捐赠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贵州茅台相关人士说:“修习新大道最主要是为了贵州茅台201车间的酒能运出来,污水处理厂也是为了彻底解决公司污水渗漏问题,公司自己修路的话,在征地、就业解决及后期保养上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所以才以捐资的形式让政府出面修,且习酒公司基本用不上这条习新大道,所以绝不存在给习酒修路这一说法。”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永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说:“《公司法》并没有对捐赠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可由公司章程自主决定。如果捐赠金额和捐赠事项等明确属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则合规。否则,董事会可能涉嫌越权或者无权。此次捐赠额度这么大,比较罕见,贵州茅台若想在程序上做到合规,最好再通过补开股东大会投票决定。”

不过有小股东称:“年初至今包括上述8亿元,贵州茅台董事会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对外捐赠‘不超过13.92亿元’,相当于每股‘被’捐掉1元钱。”

至于上市公司,大额对外捐款未经过股东大会、直接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章程呢,西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嘉勉称:“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如果上市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董事会的捐赠职权,那么应当由股东大会来确定。与此同时,由于是上市公司,如此大金额的捐赠,势必影响中小股东利益,即使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有类似职权,也应当慎重。”

此外记者查阅公司公告,并未发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有明确捐赠的授权。据悉,目前联合诉讼已经有230名股东报名,报名者中也有通过沪股通购买贵州茅台股票的香港居民,超过100位茅台股东表达了捐赠诉讼费意向。实际上自10月26日至今,有小股东先后向上交所、证监会、国家信访局等多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不过,记者致电上述单位采访此事进展,截止发稿尚未收到回应。实际上,贵州茅台一直都有对外捐赠,2015年至2019年捐赠数额与此前五年捐赠之和差不多。这或许与公司掌门更迭有关,此前五年分别为茅台嫡系的袁仁国和主管酒类的经信老将李保芳执掌,今年3月3日,此前与贵州茅台并无交集的贵州省交通厅厅长高卫东接任茅台集团董事长,48岁的他是茅台史上最年轻的掌门。

被贵州官场人士评价为想干事能干事,喜欢对抗激烈的运动,也喜欢音乐的高卫东空降半年有余,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上采取了更为保守的策略,尤其今年的年度股东大会,直接取消股东平价买茅台酒环节,导致很多中小股东不满,但在对外捐赠上却慷慨解囊,仅10月25日就对外捐赠8亿元,加剧了中小股东的不满。

实际上李保芳今年3月份交班时,就有贵州当地官场人士指出:“李今年62周岁,年龄到了,而且渠道反腐得罪人,心也累,再加上茅台已经上千亿,单纯酒业很难出更大的成绩了。”

贵州茅台账上还趴着千亿级的现金,这对于高额负债的贵州省而言无疑是一个可以借力的支点,高卫东的到来或许更多是成为现金流雄厚的贵州茅台与贵州省经济全局的协调人。实际上袁仁国落马后,茅台集团的领导层背景已经开始淡化茅台系背景,并已一再强调茅台集团的发展是“全省一盘棋”。

而四川智见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川平则指出:“上市公司不是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哪些应该属于财政支出,那些属于上市公司的开支,应该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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