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视少女溺亡 警察不会游泳该不该下水救人?

字体大小:

中国安徽望江一名17岁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水身亡,涉事警察的行为引起网民围观与争议。

不少网友认为,警方有救助义务,需要对女孩的死亡负相应责任,也有网友认为,警方情有可原,贸然下水可能要再搭一条生命。官媒今日则发声,指围观者下结论总比当事人做决断轻松许多,与其无端指责,不妨等调查结果。

据梨视频报道,网络上12月4日流传的视频显示,安徽望江县一名女生站在冬日的河水中,女孩的位置大约距离岸边一米左右,水差不多没过她的膝盖,岸边有两名警察正在和她交流,其中一名警察做出过向女孩伸手的举动,但女孩却突然跃入河中。

然而,警察并未紧跟着跳下救人,而是在岸边徘徊观望。随后陆续有警察赶至岸边,女孩跳入水中30多秒以后,几位民警开始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最终,为首的民警在走到水没到腰处的位置时选择了返回,并未将女子救出水中。

据封面新闻报道,现场的一名目击者汪先生说,岸边的警察在看到女孩跳水后,确实没有第一时间跟着下水,但并非没有施救。“他们就是在等人,一开始来的两个警察好像并不会游泳,而且就算会游泳,和能在水里救人也是两回事,而且后来也下水了。”

据报道,两人后来跳下水中,但已不见女孩踪影。一名施救路人说,事发地水深两三米,冬天穿得厚,也没办法扎猛子,十多秒就找不到人了。女孩最终被打捞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

女孩跳水的视频在被传上网络后引起争议,相关话题引发数亿阅读量。不少网友认为,警方工作人员对于该女子有救助义务,但现场的警察却并未尽到义务,因此需对女孩的死亡负相应责任。

望江县公安在事发当晚通报,对网友反映的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决定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

警方发布通报后,舆论场上叫好者有之,认为不妥者也同样存在。

《潇湘晨报》采访的数位律师认为,应当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的全部流程彻查,因接警时知道是涉水,就应做好相应准备,配备救援工具。北京律师朱孝顶批评,悲剧的发生,暴露出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机制不完善、处警民警业务技能不足、服务水平不够的重大问题。

河南律师付建也认为,本案中,在现场有两名警察,他们先对女孩进行了口头劝说,但是没有及时拦住女孩并把她带到岸边。付建认为,在当时的情形下,两名警察完全有能力将该名女生拉回岸边,但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当女孩到了水比较深的地方之后才开始施救,从视频上可以看出,他们施救的过程有些过于缓慢,行为有不适当履行其法定义务的嫌疑。

另一种声音则认为,不建议匆忙对出警救援警察停职。任何救援情况下,必须保证救援人员的绝对安全才能展开救援,希望不要苛刻警察去做做不到的事情,生命都一样珍贵。

中国政法委在微信公号发文说,舆论场上对民警施救不力的责难可以理解,人民警察就是要满足百姓心里对于民警的期待。但没有依据事实真相的批评,只会让施救者寒心。文章认为,该事件是否存在网友质疑的态度问题,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调查结论。

中国央视评论说,围观者下结论总比当事人做决断轻松许多,与其无端指责,不妨等调查结果。基层警情千变万化,民警背后更需有强大的支撑系统。救生装备是否标配,是否有技能培训。不过,央视评论也强调,调查结果不是终点,更希望由此做出改变。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