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押至明年4月再审 期间不准保释

黎智英涉国安案件今天提堂,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不获保释,继续还押看管。图为黎智英今早被带上囚车押送至法院。(彭博社)
黎智英涉国安案件今天提堂,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不获保释,继续还押看管。图为黎智英今早被带上囚车押送至法院。(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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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因涉嫌违反国安法及欺诈罪等被控,案件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下午再讯,黎智英不准保释,期间须续还押看管。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73岁被告黎智英被控于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违反《香港国安法》。

案件由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被告黎智英则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黎智英穿灰色西装,庭上神情轻松,不时向公众席点头示意。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检查,将就黎智英的推特帐户搜证,包括检视逾千条讯息和留言,以及相关的视频访问。

辩方反对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由于控方已掌握所有证据,撰写了一份长17页的控方案情,辩方不明白控方何以需要如此长时间调查,提出申请本案押后1个月。控方反驳指基于现实考虑,为免一再押后,确保完成调查,故认为连同其他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较为恰当。控方同时反对辩方保释申请。

控方指出,本案控罪严重,加上属于在法庭担保期间犯案,故反对被告保担外出。控方表示,黎智英于今年5月18日就其他案件首次上庭后获法庭担保,期间再涉嫌干犯三起案件,包括参与六四未经批准集结及本案。总裁判官苏惠德最终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下午再讯,黎智英不准保释,期间须续还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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