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昭通大关县一名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在2013年时因强奸幼女入狱,虽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八年刑期,但却连续三次减刑,提前于2018年12月24日出狱。


据《成都商报》报道,时值韩国电影《素媛》犯人原型赵斗淳出狱,不少内地网民认为郭玉驰堪称“中国版素媛”。


案发在2013年8月24日,时任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郭玉驰在回家途中,见到四岁幼女王某某在路边玩耍,便将其抱走欲实施强奸。因王某某哭闹,郭玉驰一度将其放回原处。不久后,郭玉驰再次将王某某抱起并带回家中实施奸淫。


当时的医疗证明显示,王某某事后外阴无裂伤,小阴唇处有充血、发红,无明显裂伤,肛门无裂伤,处女膜无明显裂伤及裂痕。


法院一审时认定郭玉驰强奸罪成立,考虑到其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判其有期徒刑无年。在发回重审时,法院认定是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改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24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郭玉驰服刑时,因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即监规等,曾先后三次经昭通监狱提出减刑申请,累计减刑两年八个月。


但是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并无对强奸幼女的罪犯或判处10年以内的强奸犯有专门的减刑、假释规定。其中有一则写道:“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云南省政协委员陈维镖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犯不能减刑,“只要符合规定都能减刑”。而出狱后的犯罪人除在户籍属地进行备案外,还需在观察期进行严格的监测。


陈维镖说,现阶段针对强奸犯的相关措施还不完善。作为云南省政协常委,他正准备以提案的形式,建议设立一个门槛,对这类犯人进行观察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