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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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畅销小说作者郭敬明今天凌晨就当年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另一女作家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上道歉,并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权收入全部赔偿给庄羽。庄羽随后表示接受郭敬明道歉,并建议将赔偿收益成立反剽窃基金。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郭敬明在道歉文中称,“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

郭敬明忆述2006年法院判决其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当时做出了判决,除了赔偿对方20万元(人民币,下同,4万新元),还需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郭敬明坦诚,当时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让其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时,选择了后者以履行法律惩罚。 

郭敬明说,这个错误一直伴随了他15年,今天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面对给庄羽造成的伤害,面对被他辜负的所有支持他和相信他的读者和合作伙伴,他欠所有人一个道歉。他并承认自己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希望大家以他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郭敬明还承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如果庄羽不愿意接受,他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庄羽今早通过微博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庄羽说,时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歉意。

对于郭敬明提出的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进行赔偿,庄羽提议也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根据此前报道,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于2004年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随后,两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庄羽于同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中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中国知名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上周一(21日)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次日这封联名信上的署名人员增加至156位。

新华社两天后(23日)就百余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抵制有“抄袭劣迹”的于正、郭敬明的情况,采访了公开信的四位核心发起者、参与者,并进行了深度报道。

隔天新华社继续追问敲打: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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