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驻华大使馆:持BNO不等于获英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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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中国大使馆谴责中国针对英国修改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在港持有者的移民途径,考虑不承认该护照,并强调BNO持有者并不会获得英国公民权,也不会自动获得在英永久居住权。

中国外交部7月23日和10月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提到,英国在BNO课题上“公然违背承诺”,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并强调由于英国违反承诺在先,中国将考虑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

大使馆昨天(20日)在官网上回应时,引述与中英联合声明有关的中方备忘录内容,提到中国承诺“允许原被称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使用由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强调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将直接违反中国政府的这一承诺”。

大使馆在文告中提到,英国“一贯履行”联合声明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并说声明没有提及BNO,也引述与《联合声明》有关的英方备忘录,提到BNO虽为英国签发的护照,但持有不赋予在英居留权,到现在也是如此。

大使馆强调,英国修改移民规则,给予香港BNO签证持有人有限居留许可,让“那些选择通过他们的BNO权利,与英国保持历史联系的香港人,提供在英工作或学习的权利”,但他们在出入境时受到管制,所以也没有居留权。

文告提到:“除了这些变化之外,英国丝毫没有改变、修改、增强或减少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持有人的权利或地位。”

大使馆也说,在英国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中国大陆民众有可申请“定居身份”(settled status)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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