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中国一些林草问题长期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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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督察报告。督察认为,政策制度推动生态保护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问题仍比较突出。

据新华社报道,督察组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中国国家林草局开展督察试点。督察报告称,国家林草局政策制度推动生态保护不够有力。一些政策制度体现生态优先不够,如一些规划在森林保护管理上仅考核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对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等没有提出约束性指标。

督察报告指出,国家林草局治理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相适应。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缺乏总体目标设计,对地方政策指导不到位,造成全国各地上报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不平衡、不协调,一些地区甚至借机为项目开发让路,工作陷入被动,只得要求地方重新上报调整预案。

督察指出,植树造林工作过度依赖于中央财政补助,在划拨中央补助资金时,只按年度计划进行分配,很少过问工程实施情况,导致一些地方重计划、轻落实,重造林、轻管护。

督察报告强调,国家林草局对毁坏林地、破坏草原、侵占自然保护地等林草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难点,强调客观因素多,反思主观问题少,没有从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法等方面谋出路,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同时,一些重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繁育管理不规范。湿地保护方面,基础性工作严重滞后,大量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长期游离在有效保护范围外。纳入保护范围的湿地也未得到有效保护,一些滨海、滨河、滨湖湿地被侵占蚕食。

根据相关要求,国家林草局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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