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选涉违国安法 港媒:至少30人明会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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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在今年1月6日以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拘捕了55名发起及参与泛民主派“35+初选”的人士;他们原定下次报到日子为4月8日,但被警方国安处通知提前于今天下午2时到警署报到。

网媒“香港01”引述消息指出,这55人当中有至少一半,超过30人今天前往警署报到后会被落案控告“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于明天上庭。

今年1月6日清晨,警方突然登门拘捕逾50名泛民人士,被捕人士包括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多位前任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等。他们均与“35+初选”有关。

香港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当天在记者会上指出,上述被捕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六人属组织及策划的角色,其余47人参与;其后,警方于隔天(1月7日)再拘捕收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以及正在石壁监狱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

此外,警方也向壹传媒、《苹果日报》、“立场新闻”及“独立媒体”四家传媒公司,送达由高等法院法官签署的“物料提交令”,索取与案件有关资料。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出,涉案人士图谋以歹毒的计划令香港瘫痪,警方的行动是必要及必须的。他说:“如果这个歹毒的计划得逞,香港社会,包括经济、民生整体上都会受到极严重的冲击及破坏,而香港也可能再经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建制派纷纷表态支持警方的行动。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认为,民主派的初选计划旗帜鲜明,有意图及有目的,意图破坏中央政府对香港行使主权的事实,明显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是依法办事,合情合理。

不过,民主派组织“民间人权阵线”认为,参选人透过初选机制,向公众公开辩论政治立场及《基本法》赋予立法者的权利,不应视作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警方断章取义诠释法律,制造大规模拘捕,意图营造白色恐怖,该组织对此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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