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涉事司机被批捕

警方今天通报,此前“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批捕。图为行驶在北京街头的货拉拉货车。(中新社)
警方今天通报,此前“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批捕。图为行驶在北京街头的货拉拉货车。(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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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微博今天(3月3日)通报,此前“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批捕,并通报调查情况。

据观察者网报道,调查通报指出,受害人车某某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通报强调,由于涉案车辆内未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现场附近靠涉案车辆副驾驶室一侧无视频监控,且当晚过往人车稀少,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但调查人员依然还原案发经过。

通报指出,与车某某见面后,周某春询问她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 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又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再次遭到车某某的拒绝。

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单业务, 更改了行车路线。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 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21时30分34秒,周某春拨打120急教电话,21时34分16秒拨打救护车电话,21时39分,在救护车司机的提醒下拨打110报警。

周某春2月23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刑事拘留, 3月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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