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委员建议提升营销号诽谤成本

字体大小:

针对中国社交平台上日益增多的网络诽谤现象,中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呼吁遏制网络诽谤犯罪,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正确引导网络行为。

根据人民政协网报道,韦震玲表示,当前,网络环境已发生了重大改变,原有司法解释在行为特征、转发条数的立案标准等,均存在大量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情况。

韦震玲建议通过完善打击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体系,加大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她认为应当根据目前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主流社交平台的信息发布模式,设置新的规范准则和立案标准,尤其是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的标准,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确诽谤罪的公诉界限,维护自诉程序的独立价值,在公共利益与被害人的隐私和个人意愿中取得平衡。
 
韦震玲还建议,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平台、广告主体以及相应的监督主管部门等网络主体的责任,加大实名制管理,设置平台对于配合公民维权取证的义务,加大对于管理不力甚至为了追求平台“流量”而放任、故意引导网络诽谤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于“流量”至上的广告投放范式的规范和引导,通过增加罚金等手段,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升网络监管的技术手段,鼓励公民正当维权,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消灭网络诽谤行为。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