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未来12个月亲自监督做好三场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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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会议早前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香港特区政府特首林郑月娥指出,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做好香港立法及进行三场选举,强调时间非常紧凑,但必须要做到,不存在“尽量做”,她本人会亲自督导所有环节。

综合《信报》报道,林郑月娥接受《文汇报》《大公报》及《商报》访问时称,预料需要修订超过20条的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部分是“牵一发动全身”,倾向以综合的条例草案形式去做有关工作,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已表示议会将“开快车”及“加班”。

她强调,这是一条重要的条例,要有足够时间审议,不能够太仓促,宁愿多开会议、会议时间长一点,甚至拨走其他会议去处理,以腾空议事时间处理这条例。

林郑月娥并称,香港日后的选举工作不是靠选举主任,而是靠资格审查委员会。虽然委员会的组成尚未确定,但地位会高于选举主任,且不是一个人。

她称,明年3月要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因此要提早数个月选好立法会及选举委员会,因两者都有资格选行政长官。政府会先安排选举委员会1500名委员的选举,由他们担负人大决定赋予的新职能,即透过选举选出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负责提名参选立法会的候选人,让3场选举可按部就班举行。

另一方面,林郑日前接受凤凰卫视访问时,针对是否争取特首连任时说:“我还是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我现在真的觉得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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