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前部长罗莹雪辞世 享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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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务部前部长罗莹雪4月3日辞世,享寿69岁。儿福联盟执行长白丽芳4月4日证实此消息,白丽芳表示,从家属方接获通知,基于尊重家属不便谈论细节经过,儿福联盟会统一对外发表声明。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罗莹雪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Criminal Justice)硕士,曾担任法务部(及前司法行政部)专员与编审、台北少年观护所副主任、律师、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的委员、副秘书长、发行人、董事、监察人、“总统府”顾问。

罗莹雪在担任律师执业期间,曾全程参与1993年《儿童福利法》及2003年《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全面修正;并声请“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释字第365号解释,推翻民法第1089条的《父权优先条款》,使得日后行使亲权时,应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能够落实于法律中。

2006年,时任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时,罗莹雪担任市长秘书余文的辩护律师。孙文学校总校长张亚中违反《集会游行法》案中,曾担任其律师。前台湾总统陈水扁长女陈幸妤控告名嘴案中,担任胡忠信的辩护律师。

她在担任政务委员兼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期间,更是首位以公务签证访蒙之“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处理解决藏籍配偶居留问题;审查刑法加重性侵害犯罪及酒驾等重大危害社会安全犯罪之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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