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判囚一年

字体大小:

香港壹传媒主席黎智英等人今天出庭受审。其中,黎智英因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一年,他涉违反国安法案件的审讯将延后到6月再进行。

据星岛日报报道,今天的庭审在西九龙法院进行,法官宣判: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一年;梁国雄入狱一年半;何秀兰入狱八个月;吴霭仪及何俊仁入狱一年,但准缓刑两年;梁耀忠判八个月,缓刑一年。

另外,黎智英也被加控两项罪名,相关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

黎智英涉于去年接受多家海外媒体访问及与外国官员会面等,因而被控一项《香港国安法》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天控方申请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及一项“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并将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获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

控方指黎智英协助李宇轩离港妨碍司法公正,以及联同陈梓华、Mark Simon、李宇轩及刘祖廸等人勾结外国势力。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