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被捕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互联网)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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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今早披露,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共中央纪委本月12日通报,董宏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68岁的董宏曾是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的“大管家”。从2000年至2006年,王岐山先后担任广东省副省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北京市市长,董宏在此期间以秘书身份辅佐王岐山。

北京有关人士认为,董宏作为王岐山曾经的助手,被查肯定会引起外界猜测。不过,董宏2006年就离开王岐山出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官至副部级。王岐山2007年中共十七大后升任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2012年中共十八大后更升任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现在仍担任国家副主席。董宏早已不在王岐山身边工作,董宏案件不会波及王岐山。

中纪委12日通报指,董宏理想信念坍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有关人士分析,中纪委指董宏在中共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这可能是他被查的主要原因。同时,中纪委指董宏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这样的“判词”十分严厉,可见董宏的案情相当严重,他将难逃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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