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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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罪,检方已作出逮捕决定。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消息,刘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刘宝华在去年10月落马,今年4月21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刘宝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此前据《北京青年报》微信公号“政知君”报道,58岁的刘宝华是河北宁晋人,1984年至1998年先后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过后相继在中国国家经贸委电力司、中国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任职。他2013年6月调入国家能源局,先后担任市场监管司司长、核电司司长,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还曾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直至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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