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钰成:国家安全是根 港人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

字体大小: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指出,国民教育是根本,而国家安全就是根,他认为香港居民在享有权利时,亦要履行义务,否则难以谈论民族认同及国家观念。

根据香港电台报道,曾钰成今天出席一个有关国家安全教育研讨会时以《一国两制下香港居民的权利与义务》为题发表演讲。

曾钰成表示,《基本法》第三章24至42条已订明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当中几乎所有条文都有关权利,包括享有各种自由、永久居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除了第42条是关于义务,要求香港居民以及在港的其他人有遵守法律的义务。

曾钰成说,以往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时,主要提及投票权及守法,例如爱护公物,但这些与国家观念没有什么关系,因此他关注,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到底在香港是否适用。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