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非公务员政府雇员须签署效忠声明

字体大小: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布通告,要求去年7月1日或之后聘用的非公务员政府雇员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据香港电台今天(21日)报道,这些雇员要在部门发出信函的三周内签好并将交回声明,准非公务员受聘人则必须在接受聘任时同时签署声明。

该局解释,《基本法》订明,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人员的一贯责任。与公务员一样,获特区政府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雇员属公务人员,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

发言人说,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声明,显示这名雇员拒绝遵守《香港国安法》,并拒绝确认、接纳和履行《基本法》订明的公务人员责任,对恪守政府雇员核心价值缺乏承担。政府机构会根据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展开行动,考虑按雇佣合约终止聘用,过程中有关雇员将有解释的机会。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