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事故 港劳工处向三涉事公司提15项检控 案件3月首次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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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气男团Mirror去年7月28日在红馆演唱会发生600公斤重的巨型屏幕坠落事故,劳工处在完成职业安全及健康,以及雇员补偿调查后,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本月17日向法庭申请传票,对涉事的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馆有限公司提出15项检控,案件已排期于3月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首次聆讯。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电台等星期五(1月27日)报道,香港劳工处调查发现,上述公司涉嫌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雇员补偿条例》。涉及的违例事项,包括没有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及安全工作系统、没有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以及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等。

香港劳工处重申,绝不容忍违法行为,定必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职安健及法定权益。

去年这起屏幕坠落事故,造成两名舞者受伤,其中李启言(阿Mo)颈椎遭重创恐终生瘫痪,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去年11月有五名涉案人士被捕,其中包括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次承办商协兴隆的职员,即制作总监、项目经理及负责舞台工程的高级监工等。警方上星期五(1月20日)起诉演唱会总承办商艺能工程三名职员串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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