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去年返乡致多人感染一案已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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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乌鲁木齐务工的郎隘渝去年9月返乡未隔离致多人感染,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当地公安局今年1月30日对郎隘渝作出撤案处理,并对其解除了取保候审。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在新疆乌鲁木齐务工的郎隘渝和他儿子,以及重庆酉阳籍工友三人去年9月30日自驾返渝。10月2日抵达秀山后,当日上午他自行到医院做核酸,下午得到阴性核酸报告后,他当晚又和妻子娘家人聚餐,并到堂叔家正筹备婚礼的酒店打牌。

同年10月2日深夜,秀山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人员告知郎隘渝,其核酸检测是阳性。当晚,他和家人,以及其他密接人员被防疫人员带到隔离点隔离。而后几天,曾和他聚餐和打牌的人员中又陆续有十余人出现感染症状。其后秀山县公安局决定对郎隘渝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中国今年1月8日对冠病正式实施“乙类乙管”,在这之前的一天,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其中规定: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秀山县公安局1月30日晚对郎隘渝作出撤案处理,并对其解除了取保候审。相关权威人士表示,重庆警方已将处于公安侦办阶段、与郎隘渝类似情况的涉疫案件全部进行撤案处理。

郎隘渝受访时说,虽然他看到了“乙类乙管”及两高两部的通知,但他自己并没有主动联系警方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1月30日下午,重庆市相关部门介绍,按当时的政策,公安机关是依法依规对郎隘渝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着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以及两高两部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时,也更要考虑到案件的社会效果,和郎隘渝案类似的涉疫案件,并非严重刑事犯罪,强制措施也会影响这些老百姓外出务工,他们将会同重庆警方综合考量后作出柔性执法处理。

郎隘渝1月31日受访说,前晚9时许,他接到秀山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电话,通知他和担保人去公安局。他们赶到后,民警将打印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交给他,让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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