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医卫局长:港器官港用 不应设置捐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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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期取消器官捐赠数目不断上升,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星期六(6月3日)对此表示,器官移植基本上是“港器官港用”,如有港人捐赠器官,会先检视香港有否个案合适。他还说,市民不应为器官捐赠设前置条件,认为这违反器官捐赠理念。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对于与大陆商讨器官移植互助机制,卢宠茂说,过程顺畅,机制是“物尽其用”,目前正商讨运送器官时过海关的细节,望可让机制恒常化,可无须特别向卫健委请示,如大陆检测到有器官适合香港,会直接通知香港。

他重申机制是“港器官港用”,分为两层,只有器官在没有港人适合移植时,才会启动跨境机制。他说,明白港人捐赠器官,希望首先优先帮助香港人,重申会先检视香港轮候名单。

卢宠茂还提到捐赠器官的利他精神,指出市民捐赠器官不应“点名”、不设前置的选择条件,这些行为都违反器官捐赠理念,捐赠是高尚的理念,不应影响救人的初心,希望市民大爱捐赠器官。

他还说,近日实际取消器官捐赠登记人数约为2800人,只占名册超过35万名登记者的少部分,相信取消人数中部分人士因受谣言影响,对机制有疑虑,望媒体对此解释。去年年底至今,逾5000人加入捐赠名册,扣除退出的人数,仍有逾2000人的正增长,反映市民仍支持器官捐赠。他还说,全国去年约1万8000个器官可捐赠,约1000个器官未能成功匹配,因此深信香港受益机会远大过捐出。

被问及政府早前调查怀疑恶意取消器官捐赠登记情况,卢宠茂强调调查只针对造谣人士,如取消器官捐赠或未有登记即取消属犯法的讲法是错误的,不希望相关信息再出现,警方也会调查有否证据证明造谣人士故意造谣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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