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人注册局颁布指令 取缔不良放贷商

字体大小:

(联合早报网讯)新借贷管制框架自去年下半年生效后,一些放贷商为填补利润亏损,走法律漏洞剥削借贷者。放贷人注册局今天颁布指令取缔这些不良业者,即日生效。

新指令为放贷人法令和相关条例的补充条款,旨在遏制合法放贷商通过发放短期或拆分贷款来牟取暴利。今后放贷商发放贷款前,必须向借贷者出示一纸告诫声明书。如果贷款合约条件不合理,借贷者可向放贷人注册局(Registry of Moneylenders)投诉。

律政部今天发文告说,所有合法放贷商已经接获通知,从即日起必须遵照指令做事。一旦有业者被发现违反指令,放贷人注册局将展开调查,依法处置。

去年10月生效的借贷管制框架规定放贷商,每月借贷利率和逾期利率都不得超过4%,每月逾期费也不得超过60元。即使当局允许放贷商收取最多相等于贷款额10%的前期行政费,一些放贷商仍大感吃不消。

有放贷商便投机取巧,发放不合理的贷款合约。短期贷款指的是不超过一个月的合约,致使借贷者必须重复续约,借此收取更多行政费。

拆分贷款则是把一笔贷款分为多个合约,只要借贷者无法按时偿还,放贷商就可多收几份逾期费。

文告说,甚至有人误导借贷者,让他们以为在新条例下只能申请一周期限的贷款合约。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