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骂下属 “虎上司”被判10天短期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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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虎上司”拳打掌掴和辱骂下属,法官基于他患重郁症,今天判他10天短期拘留(Short Detention Order)。

短期拘留是以社区为基础的一种刑罚,最长14天,刑满后犯案记录可一笔勾销,给那些罪行不重或不曾坐牢的犯案者改过的机会。

被告李耀南(45岁)是在去年8月18日承认五项蓄意伤害和一项辱骂下属陈明福(32岁)控状。

林书浩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是初犯,他愿意认罪。而他自愿赔偿5000元,说明他已有后悔意。此外,被告精神有问题。法庭判刑时有考虑这些求情因素。

不过,法官说,被告的所作所为是很严重的。身为一个负责任的雇主,被告有责任照顾雇员的福利,然而被告却多次对下属动手或在口头上伤害下属。

法官指出,雇员尤其是职位低者属于弱势群体。面对雇主的施暴,除了辞职,他们别无选择。他们属于法律要保护的人。

当一名雇主在工作中伤害雇员,这是加重刑罚因素。

法官说,法庭接受被告患某种抑郁症,但那不是冲动控制障碍症。换句话说,被告在面对压力情况下,还是有自制力。

被告案发时是资讯科技公司Encore E-Services的负责人。陈明福是在2010年5月到被告的公司实习,月薪500元。被告在他实习期满后以同样的薪水继续雇用他。

事件发生于2010年7月至2013年5月15日。被告在办公室对陈明福动粗,他因为不满陈明福的工作表现,动辄打他骂他。

陈明福逆来顺受,直到被告打人的录像被放上网,他才报警。(部分人名译音)(联合早报记者: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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