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1日起 重新受雇年龄顶限调高至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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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1日起,年长员工的重新受雇年龄顶限将从65岁调高至67岁。

总理公署兼人力部政务部长陈振泉今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人力部开支预算时做出上述宣布。换言之,从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必须为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想要继续工作的年长员工提供重新受雇选项。

李显龙总理在去年的国庆群众大会演讲中指出,政府最迟在2017年立法,把重新受雇年龄顶限从65岁调高至67岁。陈振泉指出,这项规定的生效日期是劳资政合作伙伴经过协商后达致的决定。

此外,政府也将从明年7月1日起,移除允许雇主为年满60岁员工减薪的法律规定。

为提高年长者的受雇能力,政府在1999年把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至62岁时,允许雇主在延长员工退休年限时减薪最多10%。陈振泉指出,目前超过98%的企业不再采取这个做法,人力部认为是时候移除这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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