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场陈述会探讨平衡总统与顾问理事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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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在目前的民选总统制度下,总统在不获得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支持下也能行使否决权,负责检讨该制度的九人宪法委员会今早在第二场公开意见陈述会上,重点探讨如何平衡双方权力。

今天参与公开陈述会的有五组人。他们包括欧亚人协会的四名代表、一组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的大二生,以及三名律师。

当中,有好些人在早前提呈的建议书中,针对总统顾问理事会成员如何委任,以及理事会成员与总统之间的权力分配等课题,提出了各项建议。例如,29岁的律师黄健杰主张重新设计民选总统制,让民选总统大部分监护责任落在总统顾问理事会成员身上。

黄健杰认为应取消总统由人民选出的制度,在新制度下,六人总统顾问理事会中的两人由人民选出,担任总统职务者改由六名成员选出,而总统顾问理事会在行使否决权时必须得到六人中四人的同意,否则国会在获得三分之二议员支持的情况下,可推翻理事会的否决。

不过,宪法委员会对此建议提出质疑,因为这表示总统的职权将大大削弱,他与总统顾问理事会其他成员没太大不同,但实际上总统也必须扮演团结全国人民的角色。

四名新大法律系学生则建议进一步细分总统顾问理事会的职务,负责不同职务的成员由不同单位或个人委任,如果成员负责针对关键职务委任给予总统意见,应由贪污调查局局长委任。(联合早报记者:黄伟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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