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成人法案公共征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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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较早前就弱势成人法案提供意见的民众,多数对所拟议的法案内容表示支持;不少提意见的民众认为,法案一旦生效,与家庭和社区照顾弱势成人的责任方面,可形成相辅相成的作用,但部分人提醒,政府不能取代家庭照顾弱势成人的角色。

弱势成人法案的公共征询活动是在7月27日至8月23日进行。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布文告说,共有43名个人及机构提供反馈。提供意见的机构包括家庭服务中心、新加坡律师公会、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凝聚家庭理事会(Families for Life),以及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等。

法案保护的对象是18岁以上,丧失心智能力或残障,或没有能力自我保护者。法案旨在避免他们遭到虐待、忽视,或因“自我忽视”,导致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受到危害。

针对允许当局介入高风险个案的建议,例如进入有关住家调查一项,多数人也表示支持,认为在保护弱势成人的前提下,必须这么做。有些人认为,政府应该更广泛地介入不同的个案,但也有人警惕,政府干预这些个案的权限,不应是毫无节制的。

对此,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表示,对于当局已有一系列制衡措施,确保在介入高风险个案时,当局的权限不至于被滥用。例如,对于具备心智能力的弱势成人,当局须在他们的同意下,才能将他们重新安置在安全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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