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业者日后出售狗之前须申请执照

农粮兽医局将在明年初修改养狗执照条例,规定宠物业者在出售狗之前须申请执照。(档案照片,来源:新报)
农粮兽医局将在明年初修改养狗执照条例,规定宠物业者在出售狗之前须申请执照。(档案照片,来源:新报)

字体大小:

(联合早报网讯)农粮兽医局将在明年初修改养狗执照条例,规定宠物业者在出售狗之前须申请执照。

根据农粮兽医局文告,这次修订条例是为了加强追踪宠物狗的动向,当爆发狂犬病等疫情时能及时掌握情况,也能避免有人遗弃宠物,并可协助狗主找到走失的狗儿。

修订后的养狗执照条例规定,宠物入口商、农场和商店等业者在出售狗只之前必须申请执照,当狗只售出后,宠物业者必须通过农粮局官网的“宠物执照系统”(Pet Animal Licensing System),将宠物狗的执照所有权转移给新主人。

目前,宠物业者无须为预售狗只申请执照。

农粮局局长陈宝凤在文告中说,该局将与受影响的宠物业者密切合作,协助他们为过渡期做准备,解决任何问题,确保这次修订条例能顺利推行,宠物业者将给予充分时间调整操作流程,以符合新规定。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