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贤:李光耀故居处置涉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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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副总理张志贤解释说,只要是有文化与历史意义的房产,包括建国总理李光耀欧思礼路故居,政府都有责任考量任何抉择所涉及的公共利益。

张志贤发表声明,解释政府为何成立内阁部长级委员会,探讨李光耀故居的处置。

他指出,李光耀与我国其他先驱领袖当年在做许多关系到新加坡未来的重要决定时,都是在欧思礼路房子进行讨论。

他说:“委员会因此正探讨处置欧思礼路38号的各个选项,尤其关注这是否尊重李光耀先生生前对房子去留的愿望。”

他指出,有些人会质疑,既然李光耀女儿李玮玲还住在欧思礼路,政府为何要成立委员会?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任何有关房子的决定都需要时间,一旦李玮玲选择搬出去,政府可能就得马上做决定。

李光耀故居目前由次子李显扬拥有,根据李光耀遗嘱的故居拆除条款,房子应在李光耀逝世后马上拆除,若李玮玲继续居住,房子则应在她搬离后拆除。

张志贤也说,身为遗嘱执行人,李玮玲和李显扬在李光耀逝世不久后就曾要求政府马上承诺拆除房子。

最后,张志贤指出,包括他自己在内,内阁一些成员认为,若能由曾与李光耀讨论过这项课题的现任内阁成员列出选项,有助于未来政府做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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