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财与前助理协议和解

(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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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艺人陈之财早前和一名曾与他合作的女子关系闹僵互告诽谤,两人今天协议和解。

陈之财(56岁)和行销顾问何凯伦(30岁)今早与律师一起出现在法庭。双方在国家法院纠纷解决中心接受调解,历时约三个小时。

陈之财及何凯伦下午约1时步出纠纷解决中心时皆面带微笑。代表陈之财的萧丁明律师告诉《联合早报》:“双方同意和解,但是和解条件保密。”

当被问及对于和解有何感想时,面露笑容的陈之财简短地以华语说:“开心,开心!(事情)过去了,我们往前走。”

说英语的何凯伦则透露,她期待接下来与陈之财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她也感谢律师董智豪的帮助。

陈之财今年4月初在面簿透露,去年年尾开始被一名年轻女子“缠”上,对方处心积虑接近他和他的家人,除了以他的名义在外接洽生意,还暗中挑拨他两个宝贝儿女之间的感情,更取得向云的信任收她为干女儿。

他同月28日入禀法院起诉何凯伦诽谤,指何凯伦在今年2月至4月之间发WhatsApp给至少11人诽谤他。

何凯伦则在今年5月17日对陈之财提出告诉,称他在今年4月反复在面簿上诋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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