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丰收失信案】控辩双方聚焦刑事法典第409节条文的代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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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丰收失信案,控辩双方聚焦刑事法典第409节条文的代理身份,究竟是否仅限于提供公众服务并以此为生的职业代理。

最高法院上诉庭今天审理与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带领的五人主控官团,促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定刑事法典第409节条文不只局限于职业代理,也包括受托财物或代为掌控财物的董事。哈里古玛高级律师说,这节条文与被告是否以代理为生、向公众提供服务无关,而是这些代理获得高度的信任,所以第409节条文作为最严重的失信罪,要对这些被告施加更重的刑罚。

哈里古玛高级律师追溯失信罪条文的历史,从1799年英国法律开始研究,也比对印度的刑事法典相关条文。他说,当英国发现地位更高的董事不可能比职位较轻的仆人、文员被判更轻的刑罚,就在法律里加入惩罚仆人的主人的刑罚。

潘文龙法官向哈里古玛高级律师指出,在今年4月把康希等人的严重失信罪改为一般失信罪的高庭三司是三名非常有经验的法官,甚至比他这名法官还要有经验,而且三名坐堂法官的裁决比一名法官坐堂的高庭更具权威性。因此,最高法院上诉庭为什么应该回答控方提出的两道法律问题?

潘文龙法官说:“你已经进门了,只是我们是不是要在你进门之后应酬你。”

控方能直接提交法律问题至最高法院上诉庭,不必向被告须先得上诉庭的批准才能把案件提交上去。

由于已是午餐时间,最高法院上诉庭暂时休庭,下午2时15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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