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庭 欧佳时创办人曾秀丽被判两周监禁缓期一年执行

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创办人曾秀丽继续发送大量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高庭星期三裁定她违反庭令、藐视法庭,判她监禁两周,但缓刑一年执行。(档案照片)
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创办人曾秀丽继续发送大量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高庭星期三裁定她违反庭令、藐视法庭,判她监禁两周,但缓刑一年执行。(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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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创办人曾秀丽继续发送大量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高庭星期三裁定她违反庭令、藐视法庭,判她监禁两周,但缓刑一年执行。

曾秀丽(72岁)无视法庭禁令,去年3月至今年2月发送446则电邮给前夫郑晏川医生(73岁)。即使她已被警告,仍在今年4月至7月2日再电邮他42次。

因此,郑晏川指她违反庭令,发送这些电邮骚扰和诽谤他,对她申请拘禁令(committal order),指她藐视法庭。

这是郑晏川第三次就曾秀丽的电邮申请拘禁令。

高庭星期三裁定曾秀丽去年3月至今年7月2日之间发送电邮给郑晏川,她的行为违反了庭令,判她两周监禁,缓期一年执行。

司法委员符晓平宣判时说,曾秀丽第二次面对拘禁令申请时,被罚款3万元,但刑罚没有遏制她,所以监禁她是有必要的。不过,法庭愿意给她一次机会。如果她在一年内遵守条件,即不再被判藐视法庭、每月一次接受精神科治疗,以及在复诊之后的三天内提供复诊的证明,她就不必入狱服刑。

不过,曾秀丽被令支付郑晏川总共4万元讼费。曾秀丽没出席星期三的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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