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700多元消费税退款 触法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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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大方地送女儿女婿劳力士表当结婚周年礼物,却为了贪图700多元的消费税退款,以致女婿触法被罚款2000元。

今年初,被告宋明强(37岁)的岳母江秀清来新加坡时,买了一支劳力士手表送给他和妻子当结婚纪念周年礼物。宋明强拥有新加坡国籍,江秀清则是中国人。

根据案情,今年2月17日,江秀清替宋明强买了一张往马来西亚吉隆坡的单程飞机票,好让女婿能跟她一起进入机场过境厅协助她办理电子退税手续,取回773元的消费税退款。宋明强当时根本无意到马来西亚去。

手续办妥后,江秀清便把手表和773元交给宋明强,跟着搭飞机离开。同一天,机场警察因为怀疑宋明强滥用登机证,在樟宜机场第一搭客大厦过境厅逮捕他,结果从他身上搜出劳力士表和退税款额。

宋明强接受调查时承认,他知道只有旅客能索取消费税退款。他在明知道手表已成功退税的情况下接收手表,因此被控一项触犯消费税条例的罪状。他认罪后今天被罚款。(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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