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车前轮和后轮没有制动器,19岁青年放胆在路上骑还闯红灯,结果意外撞死一名过马路的73岁老伯,今早被判坐牢九周,这相信是本地首起因脚车撞死人而坐牢的案件。


案发去年4月13日下午约5时15分,被告凯努哈鲁纳骑脚踏车沿罗弄阿苏朝巴耶利峇路上段行驶。


脚踏车驶向受交通灯管制的人行横道,当时交通灯亮红灯,两条车道很多车,被告在两条车道之间行驶。


脚踏车驶近交通灯,在他的左边有一辆巴士,视线被挡,他误以为交通灯转绿,加速越过交通灯,结果撞到正在过马路的唐淸宝(73岁)。当时交通灯仍然亮红灯,显示“绿人”。


唐淸宝伤势严重,被救护车送入医院,隔天凌晨不治。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时说,事发后,他留在现场等救护车。唐清宝如果不是因为年迈身弱,可能不会丧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