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来多次性侵情妇七岁女儿 男子监34年打鞭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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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婆和情妇同住一屋,47岁无业汉左拥右抱还不够,七年来屡次性侵情妇的七岁女儿,11岁起开始强奸她。

无业汉面对21项控状,今早在高庭认罪后,判坐牢34年和打鞭24下。 控方指这起强奸案是本地历来最可耻和恶劣的案件之一。

21项控状包括10项法定强奸罪、八项非礼14岁以下孩童、两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项对儿童做出猥亵行为的控状。

本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6年,女童当时介于7至13岁,今年15岁。为保护受害女童,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女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目前47岁的被告原本开德士为生,他在案发期间没有工作,与45岁妻子和13岁儿子住在金文泰一带的三房式组屋。

2010年起,女童在学校假期期间住在被告家,2014年后与母亲正式搬到被告的家住,一直至被告的罪行于2016年被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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