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脚踏车业者须申请执照 解决乱停车乱象

根据修正法案,陆交局将对业者施加运营标准和条件,例如要求它们及时移走乱停放的器材。(档案照片)
根据修正法案,陆交局将对业者施加运营标准和条件,例如要求它们及时移走乱停放的器材。(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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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再过几个月,共享脚踏车经营者必须向政府申请执照,并采取行动遏制脚踏车乱停放的问题,否则将不允许扩充车队,也可面对罚款,甚至被撤销执照。

与此同时,屡次乱停车的用户日后也可能被所有业者实行暂时性禁令,不能租用任何共享器材。

停车处(修正)法案(Parking Places (Amendment) Bill)今天在国会提出一读,规定提供“无车桩”(dockless)共享服务的脚踏车、电动脚踏车,以及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的业者须申请执照。

陆路交通管理局发文告说,根据新的执照制度,当局将限制每个业者最多能经营的车队数量,以更好地监控共享车队的增长。

陆交局将定期检讨个别业者的车队数量,只允许有能力管理乱停车问题、确保车队得到良好使用的业者,扩充车队。

根据修正法案,陆交局将对业者施加运营标准和条件,例如要求它们及时移走乱停放的器材。

陆交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实行以QR码运作的“地理围栏”(geo-fencing)方案,要求业者规定用户在用完器材停车时,扫描一个独特的QR码,以证明自己没有乱停车。业者也得向乱停车的用户继续收取费用。

陆交局计划在今年中之前,接受业者的执照申请,并在今年第四季颁发执照。不达标的业者将受到更严厉的处分,包括罚款最高10万元、被令削减车队数量,以及暂时吊销甚至撤销经营执照。

无牌经营者则将面对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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