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医疗保险附加险将加入共同承担额

卫生部下来将规定私人保险业者,在售卖新的医疗保险附加险时,须加入共同承担额的元素。(档案照)
卫生部下来将规定私人保险业者,在售卖新的医疗保险附加险时,须加入共同承担额的元素。(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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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卫生部下来将规定私人保险业者,在售卖新的医疗保险附加险时,须加入共同承担额的元素。

卫生部长颜金勇星期三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该部门开支预算时做出这项宣布。

颜金勇说,这么做将鼓励病患和医疗护理业者有负责任的行为。

颜金勇指出,共同承担额(co-payment)元素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医疗护理体制一个密不可分的元素,在终身健保和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里都设有共同承担额。

终身健保包含的“自付额”(deductible)和共同承担额是由受保者用保健储蓄或自掏腰包支付的。自付额指的是受保人索偿前须支付的一笔钱,过了这个额度才可申请医疗保险索偿。共同承担额则是可索偿额当中,受保人须支付的部分;因此医疗费越高,受保人须支付的现金越多。

但是,如果投保了保障自付额和共同承担额这两个部分的附加险,受保人就无须为自掏腰包烦恼。

正因如此,颜金勇说这导致一些病患出现“自由餐心态”(buffet syndrome),会鼓励人们接受一些不必要的治疗,进一步推高医疗成本,而受影响的不只是购买附加险的人,而是所有国人。

我国目前有六家私人综合健保双全业者,分别是职总英康、友邦新加坡、英杰华、保诚、大东方和安盛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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