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附加险共同承担额最低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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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出售的私人医疗保险附加险今后得加入至少5%的共同承担额。

所有已经投保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附加险(rider)的人,则不受新规定影响。

卫生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星期三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卫生部开支预算时宣布卫生部三项针对附加险的新规定,包括5%的共同承担额(co-payment)。

在考虑到有些投保人可能担忧在面对庞大医药费时,共同承担额也过高的情况, 卫生部因此规定保险业者须为新推出的附加险共同承担额设下顶限。徐芳达说,多数业者已做好准备,推出共同承担额年限为3000元的新附加险,但业者也可设定较高的顶限。

此外,业者必须在一年内推出新附加险。在这段期间,业者可继续出售原有的附加险保单,但是他们必须通知新的投保人,从2021年4月1日起,他们都得转投包含共同承担额的附加险。

徐芳达指出,一旦业者推出包含共同承担额的附加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提早转投新产品,而所有已在受保范围内的现有疾病,将不会被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

他也说,新附加险的保费预计将低于全额附加险(full rider)的保费,因此转投包含共同承担额的附加险,能让受保人省下一些保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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