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在莱佛士坊地铁站外面无准证示威,法官裁决他罪成,今天判他坐牢四个月又十周,罚款5000元。
被告严军(译音)闻判后问法官道:“你认为这样的刑罚能阻止我继续示威吗?”。
被告面对四项控状,控方以三项涉及今年2月22日示威事件的控状进行审讯,另一项暂时搁下。
案件本月4日审讯一天,被告全程背对法官,对法官的问话一问三不答。
今年2月22日中午,被告在莱佛士坊地铁站外,高举两个标语牌,其中一个抗议李显龙总理和最高法院高级法官赵锡燊,要他们就装甲运兵车事件辞职。
另一个则以中文书写着,抗议“香港政府在装甲车阴谋中出卖中国主权”。
警员接获通知抵达现场,被告在他们面前大喊大叫,拒绝离开。当时估计有50人到100人围观。庭上也播放现场的情况。
被告在答辩时只是指警方贪污。法官考虑双方的证据,认为控方提出充分证据,本月5日裁决他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