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16年4月已要求香港逮捕引渡刘特佐

新加坡警方早在2016年4月就发出了刘特佐的逮捕令。(档案照)
新加坡警方早在2016年4月就发出了刘特佐的逮捕令。(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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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报道说新加坡未要求逮捕、引渡马来西亚富商刘特佐,新加坡警方今天下午发文告指,在针对刘特佐洗钱、收取被盗财物的调查及指控后,新加坡在2016年4月发出了刘特佐的逮捕令。

警方也根据掌握到的信息,在同月请求香港律政司的协助,按照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协议,将刘特佐临时逮捕(provisional arrest),但香港当局拒绝了新加坡的请求。

同年10月,新加坡警方也请求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对刘特佐发出红色通缉令。

目前,新加坡警方通缉令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都有效力,刘特佐仍是新加坡进行一马公司的相关调查时所关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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