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也可以成为性案受害人,在被逼性交下控诉女人性侵,甚至因“被肛交”而“告”男人强奸!《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提出三项建议修改法律,包括把肛交纳入强奸罪条文,女性逼男子与她性交也可构成性侵罪。


在现有强奸罪与侮辱女性尊严条文下,只有女性是这类案件的受害人。至于性侵罪,女罪犯只有在逼男子使用阳具以外的身体部位或物件性侵时,才可被提控。


《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建议更新这三项条文,让我国法律可保护所有受害人,男女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