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无照经营共享踏板车服务属违法

起步公司Beam计划在本地推出共享电动踏板车服务。(取自Beam面簿)
起步公司Beam计划在本地推出共享电动踏板车服务。(取自Beam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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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起步公司Beam计划在本地推出共享电动踏板车服务,对此,陆路交通管理局提醒业者须先获得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才能在公共场所提供这类服务。

本地公司Beam昨天发文告宣布,已筹得640万美元(约900万新元)的种子资金,准备进军亚洲市场,推出共享电动踏板车服务。

陆交局今天答复媒体询问时说,当局已得知Beam有意在本地推出电动踏板车服务,并已和该公司接洽以了解营运计划。

陆交局提醒所有计划经营共享器材的业者,无执照在公共场所提供服务是违法行为。当局将在明年1月开放让业者申请经营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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